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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1-10 15:37:08

2022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兴安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文件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工作,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中心领导班子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明确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点内容,细化了工作任务,中心各职能部门按照岗位职责分工,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二是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伟同志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带领党组班子成员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分管范围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合力配合的工作局面。

2、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坚持民主决策。严格按照“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党组议事规则”对重大资金及重大人事任免等工作进行民主决策。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管理,定时审查需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盟委、行署备案。三是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阳光审批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有关适用法律的重大问题,进行反复论证,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适当。四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定期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制度。五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中心聘请了内蒙古奥斯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一些重大问题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中心依法行政水平。

3、强化理论武装,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一是通过开展“三会一课”、警示教育以及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和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开展中心工作人员学法活动,把普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中学等形式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三是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矩阵的优势,开展民法典线上自学。不断树立全体干部职工遵法、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在民法典宣传引导中弘扬法治精神、汇聚法治力量、提升法治水平。四是组织观看了《零容忍》、《正风反腐就在身边》、《正本清源》、《正道》等警示教育片,通过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心职工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保持清廉的本色。

4、持续完善公积金政策规程,加强阳光型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中心业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做好各项业务的受理及审批工作,为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了《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违规失信单位及个人名单管理制度》、并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印发<关于建立有关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兴中法【2019】129号)文件,重点防范利用虚假手续骗贷、骗提公积金行为,规范全盟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诚信行为。

二是完善了内控机制和内部授权管理制度。重点理顺了中心各科室业务操作程序,强化了主要业务科室相互监督制约职能,对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核心业务实行一到三级审核制,本着权责结合的原则,建立岗位职责、考勤制度、财务管理等项制度规定,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领导班子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每位职工也签订了岗位责任书,按照职责分工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基本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人人肩上有压力。

三是强化贷款前期审查。对于全盟的房地产按揭项目合作,均通过业务人员实地走访调研后,才能与符合条件的开发商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并严格要求职工签订正规网签合同、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后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如购买的房屋为二手房,则必须办理不动产证才可提取,确保所购房屋的真实性。

5、强化社会监督,有效预防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直以来,我中心不断完善“四项服务”措施(限时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一窗式办理服务)和“四个零”服务标准(业务程序零障碍、服务群众零距离、服务对象零投诉、业务质量零差错),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创新了监督方式。一是拓展中心授权管理范围,在对各旗县营业部实施中心法人授权管理的基础上,对分管业务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实施中心法人书面授权,进一步明确谁分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同时也有效防范一把手权力集中问题;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中心网站和相关媒体公布公积金管理动态、相关政策、公布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和服务效能监督电话,全体工作人员立牌上岗,公开身份和职责,自觉接受管委会各成员单位的监督,主动邀请审计和财政部门对全盟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和督察,并对提出的建议逐项落实;三是设置了12329咨询举报电话、网站留言平台、服务大厅意见箱,对公众所提的意见建议、网上留言及信访问题做到及时反馈、采纳建议,保证了100%回复率;四是设立了大厅主任值班制度,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对缴存职工进行普法宣传。全盟公积金工作实现了阳光操作,公积金各项业务办理零收费,职工群众对公积金管理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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