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即将开展2023年住房公积金年终财务结算工作,考虑到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的抵押物在不动产抵押登记部门设定抵押所需时间和部分借款人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时到场签字等因素,以及中心业务信息系统迁往本地政务云的需要,中心研究决定在不同时间停办相关业务,现通知如下:
1.2023年12月21日起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业务。
2.2023年12月29日起暂停办理其他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同时关闭手机公积金 APP、蒙速办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异地转移接续小程序等线上业务办理渠道。 3.2024年1月8日恢复办理除公积金贷款受理外的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公积金贷款受理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公积金汇缴、提取和贷款等事宜。因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