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盟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中心将于2023年1月21日(星期六)至2023年1月27日(星期五)放假,现将放假期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1月21日(星期六)至2023年1月27日(星期五),暂停各营业部服务大厅柜台业务受理、线上渠道业务受理及12329人工服务,线上查询功能不受影响。
二、2023年1月28日(星期六)起恢复办理各项业务。
特此通知。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祝全盟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