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从2022年10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就兴安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利率调整
(一)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调整为2.6%,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调整为3.1%。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二、贷款利率执行
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一)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二)2022年10月1日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2023年1月1日起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