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2020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以及财务核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盟住房公积金归集指标完成情况
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8.17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5.14亿元),同比增长1.6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51.42%;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38.99亿元,累计归集余额54.13亿元;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127个,同比增加63个,实缴职工99876人,同比增加3097人。
二、全盟住房公积金提取指标完成情况
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4.15亿元,同比增加2.36亿元,累计提取公积金84.85亿元。
三、全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指标完成情况
当年为4460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5.36亿元,贷款户数同比增加562户,贷款额同比增加3.68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219.43%;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8.88亿元,累计贷款余额50.86亿元,个贷率93.96%,超出自治区考核标准18.96个百分点,资金使用率97.65%。当年回收公积金贷款10.72亿元,逾期贷款率0.6‰,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标准。
四、全盟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指标完成情况
1、当年实现业务收入1.63亿元,同比增加1335.46万元,完成年度目标的 148.18% ;业务支出0.80亿元,同比增加760.39万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33.33% ;当年实现增值收益8272.80万元,同比增加575.07万元,增值收益率1.58%,超出自治区考核标准 0.08个百分点,当年实现净收益(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00万元,累计实现净收益3.24亿元。这部分资金全部上缴盟级财专户纳入廉租住房建设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预算。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