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2019年全盟住房公积金财务运行情况报告如下: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盟当年缴存住房公积金164,977.61万元;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08,160.57万元;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17,937.03万元,累计提取707,018.69万元,公积金累计缴存余额501,141.88万元;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盟当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6,802.10万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1,135,207.77万元;当年回收贷款101,078.51万元,累计回收贷款672,997.01万元,累计贷款余额462,210.76万元;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盟当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4,938.01万元;
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 470.03万元
增值收益利息收入 45.80万元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14,417.58万元
国家债券利息收入 0
其他收入 4.60万元
4、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7,240.28万元
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 7,102.17万元
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136.63万元
其他支出 1.48万元
5、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盟当年实现增值收益 7,697.73万元;
其中: 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3,361.54万元
提取公积金中心管理费 1,736.19万元
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600.00万元
6、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064个,应缴人数119,544人,实缴人数96,779人。
7、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上缴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186.25万元,剩余2,600万元待管委会审议后上缴。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