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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增加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3-17 10:28:29

深化“放管服”改革满足贷款申请职工对还款方式的选择需求,兴安盟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方式原来只有等额本金一种方式,现增加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可同时供借款人自愿选择。两种还款方式有以下不同特点:

一、定义不同

等额本金:即每月偿还贷款本金相等,根据贷款剩余本金计算利息,利息随着贷款剩余本金的递减而递减。

等额本息:即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本金逐月递增,利息逐月递减。其中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

二、适合人群不同

等额本金:适合有一定经济基础,能承担前期较大还款压力,且有提前还款计划的借款人。

等额本息:适合收入较为稳定,经济条件刚好能承受每月还款金额的借款人。

三、计算公式不同

等额本金: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限(月)+(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月利率

等额本息: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请有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温馨提示:贷款借款人在选定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后,还款中途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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