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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工作总结及2018年度工作安排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1-03 15:21:04

一年来,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认真学习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两学一做”做到了常态化、制度化,并围绕管理中心实际结合盟委行署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7年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12月31日:

—全盟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5.55亿元,同比增长1.5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63.16%;累计归集公积金88.96亿元;公积金缴存单位1963个,同比增加85个;缴存职工122782人,同比增加8280人;

—全盟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0.1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5.73%,累计提取公积金44.88亿元,占累计归集总额的50.45%;

—全盟当年为4698户职工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2.03亿元,贷款户数同比增加143户,贷款额同比增加0.0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60.4%。累计为61343户职工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84.95亿元,累计贷款余额38.76亿元。个贷率为87.94%;资金使用率为94.02%;两项指标位列自治区首位。

—全盟当年实现业务收入1.25亿元,同比增加0.0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5%;

—全盟当年实现增值收益0.64亿元,同比增加0.0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60%。

二、2017年完成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1、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确保缴存职工购房资金需求

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全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需求,积极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组织人力对全盟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对符合公积金按揭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登记备案,扩大公积金按揭贷款发放范围。目前,全盟已有144个开发项目办理了公积金按揭贷款,有效解决了无房职工和新考录人员的购房需求;对购房职工开办了公积金先提后贷业务,将公积金使用范围拓展到缴存职工的同户籍的子女,开办了租房提取、维修提取、附带装修贷款等业务,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到了60万元;从未使用过公积金有自有住房的,提取额度提高到20万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工作。充分满足缴存职工购房资金需求,做到应提尽提,应贷尽贷。

2、全力支持盟行署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今年,市场交易较去年相比呈现较活跃状态,职工的住房刚性需求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全盟已有144个开发项目办理了公积金按揭贷款,贷款户达到4698户,去库存达30多万平方米,去库存效果明显。

3、积极推进各旗县市管理部业务用房建设工作:此项工作共投资3216万元,购置全盟五个旗县市管理部业务用房建设。目前,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完成了扎旗管理部、前旗管理部、突泉县管理部、中旗管理部业务用房的采购工作,装饰装修工作临近尾声,因阿尔山市没有合适的房源,暂时还未进行采购。新的业务用房投入使用后,将极大地改善服务环境,推动我中心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4、开展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各项指标要求,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的双贯标工作:管理中心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是从2012年启动的,使用的是伟奥公司住房公积金3.0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要建设业务信息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到2017年底,我中心业务信息系统已升级为4.0版,初步完成了住建部要求的双贯标工作,下一步是提出验收申请。此项工作完成后,将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将开启全盟住房公积金事业新的一页。

5、加强公积金成本核算,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

管理中心对全盟公积金各项业绩指标完成进度按月考核推进,每月公布一次全盟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进度表,每季度下发一次全盟公积金财务分析,使各科室、管理部能及时掌握全盟公积金管理动态,完善自身发展计划,建立各旗县市之间公积金调剂使用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全盟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动态,科学调控资金使用情况,禁止日常流动资金在活期账户滞留,加强对承办公积金业务银行的财务监管,预防资金结算环节漏洞,严格控制业务支出,确保公积金良性循环,实现保值增值,经济效益一直处于较好状态,几年来共上缴财政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1亿元,住房公积金对地方财政贡献率位居全区同行业前列。

6、积极开展“服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推行住房公积金规范化服务标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提升服务质效,强化管理措施。管理中心一是结合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和中心实际工作,坚持推进“六项服务措施”,即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办理上门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一厅式一条龙服务和面向社会公开服务;二是严格执行“四个零服务标准”,即业务办理程序零障碍、业务办理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业务办理零收费的服务标准;三是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做到“准”、“细”、“实”、“笑”,确保“六项服务措施”和“四个零服务标准”生根落地;四是在开展服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中,紧紧抓住活动这一平台,通过组织开展“健康兴安健步行”、主题研讨、诗歌朗诵会、上专题党课、合理化建议、全员政治思想及业务培训等活动,不断净化职工的思想,注入新鲜的血液,凝聚起团结奋进的力量,为服务质效提升这棵大树提供更加优渥的土壤;五是实施全员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服务质效提升提供有力保障。管理中心对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水平、纪律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按月进行考核,按季度进行通报,把考核到的问题落实到人头,针对问题及时整改 ;六是实行大厅主任值班制度,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在大厅轮流值班,现场解决群众的问题;七是简化办事程序,完善服务大厅配套功能,对业务流程和服务流程进行梳理再造,原来有的需要跑两次甚至跑三次才能办完的业务,现在跑一次就能办完,原来有的需要30分钟办完的业务,现在十几分钟就能办完;八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12329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专线及时接听群众的诉求,定期更新维护中心网站内容,及时解答缴存职工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置举报箱、公示板,面向社会公开全盟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和服务效能监督电话,增强职工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九是以实际行动践行承诺。今年以来,管理中心及各旗县市管理部为行动不便人员上门服务20多次,为服务对象节省费用近千元。

7、加强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职工教育管理,推进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多次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支部委员、普通党员讲党课,全年共讲党课7次,组织支部学习40次,形成了党组成员和环节干部领学、全体职工自学、推荐业务骨干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高层次培训和全员培训相结合的全方位教育培训格局,为全面提升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搭建平台。

二是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健全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着力为班子成员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全年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7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次,党组成员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10篇。党组成员能自觉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依法依规办事。

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健全民主议事制度,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做到凡是涉及到公积金各项业务管理政策及中心内部管理规定的制定或调整必须广泛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凡是涉及中心人事变动及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通过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凡是涉及公积金贷款发放和疑难业务处理必须经过审贷会集体审批;凡是拟提交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确定或提交管委会办公室批复的相关政策、规定必须经过党组班子反复论证,从源头上杜绝了中心及管委会两级决策的失误。

四是健全考核体系,增强各项政策规定的执行力。制定了《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明确了部门和职工在业务办理、机关作风、日常服务、遵章守纪等方面的考核规范,并通过自查、互查、日常督查和自评、互评、领导评与服务对象评等方式综合评定考核结果,部门与职工的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确保上级各项政策要求和中心各项工作扎实有效的落到实处。

8、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成立了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和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实行了“一岗双责”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查找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行业管理特点相结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与各项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有力推进了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干部职工健康成长。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拓展中心授权管理范围,在对各旗县市管理部实施法人授权管理的基础上,中心法人代表按照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将信贷发放审批、业务资金流动审批及日常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审核等职责权限分别书面授权给分管领导,严格落实谁分管谁终身负责的领导责任制,有效防范一把手权力集中带来的隐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把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促进事业发展上,形成了业务总量快速增长,三公经费平稳下降的发展局面;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车辆管理、经费使用、轮岗交流等项规定,从源头上保障资金安全,保护职工健康成长。

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窗口形象。全面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党组成员带头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体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廉洁自律、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找不足,确定整改目标,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从源头上遏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为,服务对象对公积金管理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我区的重要讲话,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提升服务质效的效果,推进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

五是完善信息发布及保密制度,建立了完整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一是对信息发布进行严格审核,涉及到严格保密的文件坚决不能发布;二是及时准确发布政策性信息、工作信息和服务信息;三是对网络信息进行严格管控,加强了对党员及普通职工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中心党组书记还就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讲了专题党课。

9、抓好驻村脱贫攻坚工作和“五城同创”工作:管理中心派出了以中心副主任为队长的扶贫工作队和“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到扶贫村和帮联社区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盟委盟行署精神,做到及时帮扶、整治,共投入资金15万元,把脱贫攻坚工作和“五城同创”落到了实处。

10、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一是建立机关文化宣传阵地,在中心走廊、服务大厅及办公室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画和廉政宣传版,让职工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文明素质;二是积极参加辖区普法宣传活动,在法制宣传月、宣传日等制作条幅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参加自治区法宣在线的学习和考试;三是聘请法律顾问指导中心依法行政,使中心的各项工作都在法律的框架内开展;四是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的各项制度,确保中心人员及财产安全。

三、晋位升级工作情况

几年来,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文明创建和晋位升级工作,共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全区责任担当、服务圆梦先进集体”、自治区优秀管理中心等近30项荣誉。

四、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管理中心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盟委行署的中心工作,结合住房公积金的实际,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政策,在以下几年方面开展好工作:

(一)2018年主要业务指标完成计划

全年计划归集资金10.00亿元;计划提取8.00亿元;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8.00亿元;计划实现业务收入1.20亿元;计划实现增值收益 0.60亿元。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优化业务信息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的各项功能,实行综合柜员制,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2018年全面推行4.0版业务软件,优化业务信息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的各项功能,实行综合柜员制,简化业务流程,减化办理业务的各种要件,争取第一批进入全盟大数据平台,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2、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一是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各项业务,确保缴存职工应提尽提、应贷尽贷,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的购房需求;

二是全盟各旗县市管理部银行账户全部销户,所有资金由盟中心统一管理,实行统一核算,资金使用实行统一划拨,进一步强化资金风险防控;

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查摆公积金管理廉政风险点,建立工作台账,将防范风险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人头,中心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各科科长、管理部主任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制。

四是严肃财经纪律。采取中心法人特别授权,坚持增收节支的管理理念,使每一笔资金都能发挥应用的效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

3、强化住房公积金建制工作,确保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各项职能

一是加大公积金扩面建制政策宣传力度,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做到应建尽建;二是加强公积金成本核算,实施精细化管理,科学调控资金使用计划,加强了对承办公积金业务银行的监管,严格预防资金结算环节漏洞,确保公积金良性循环,实现保值增值;三是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公积金政策逐步配套的基础上,在中低收入家庭、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人员中建立公积金制度,使公积金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四是根据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满足职工购房和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五是进一步优化各项管理和服务制度,方便快捷地发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做到应贷尽贷,发挥住房公积金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的作用,为全盟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4、深入推进“服务质效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六项服务”,确保为民服务优质高效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了“六项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办理上门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一厅式、一条龙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服务),自加压力提出 “四个零”服务标准,即,业务办理程序零障碍,业务办理质量零差错,各项业务零收费,服务对象零投诉,使为民、务实、清廉、高效落到实处。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利用12329住房公积金咨询投诉专线,设置举报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更新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容,及时发布公积金管理政策和信息,增加公积金管理透明度;三是强化值班主任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了服务工作中潜在的风险和压力;四是实行综合柜员制,大幅度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5、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力

一是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对拟提交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确定或提交管委会办公室批复的相关政策、规定等问题广泛征求管委会全体委员意见,并将审议事项会前下发到全体委员,保证会议决策科学准确。

二是完善中心领导班子和审贷会议事规则。做到凡是涉及中心业务发展、人事变动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均通过征求职工意见或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避免决策失误。

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全员负面清单管理。全面修改《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业务管理、党建工作、优质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指标落实到考核中,做到公正、公平、透明、公开。

6、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确立党支部工作目标,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我区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争当北疆先锋,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意识形态方面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贡献。

7、抓好驻村脱贫攻坚工作和“三地联动、五城同创”工作:管理中心要认真落实盟委行署要求,深入到扶贫村开展扶贫工作,做到及时帮扶、精准扶贫,把脱贫攻坚工作和“三地联动、五城同创”工作落到实处。

8、积极推进各旗县市管理部业务用房建设工作: 2018年,力争完成阿尔山市管理部业务用房的采购工作,尽快改善阿尔山市管理部的服务环境,推动我中心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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