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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10-11 09:00:33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头雁效应”,带动全员学习,着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经中心党组研究,制定如下制度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制度。

明确中心党组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确定主题、提出要求、主持研讨、进行讲评以及督导中心组成员学习;中心办公室主任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直接责任人,负责配合党组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负责集中学习的准备、服务和资料整理。

二、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近指示、最新要求等,以及新颁布的党内法规、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放在各项议程的第一项,作为最重要的学习内容抓实抓细抓好。

三、理论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

每月至少组织集中学习1次,办公室提前通知参会学习人员,严格考勤管理,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学的,必须提前向本次集中学习主持人请假。

四、“开放式”学习制度。

坚持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与落实全员培训、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统筹结合,灵活采取党课辅导、专家辅导、观看影像资料、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现场学习交流、网络学习、知识竞赛、“走出去”学习等方式提升学习效果。

五、“互动式”学习制度。

集中学习前印发学习资料,明确学习主题、内容、领学人、学习方式等事项,供领学人深入研学、参学人员自学准备,集中学习时由学习主持人随机指定12名发言人,围绕学习内容,结合职责分工从认识、问题和落实举措等方面谈学习体会。

六、理论与业务相融合制度。

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学习传达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坚持学理论必须学业务、懂理论必须精业务的原则,推行领导干部领讲、业务骨干轮讲、党员干部赛讲等方式,把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与公积金业务学习紧密结合、融会贯通、相互促进。

七、宣讲与调研相融合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岗位职责,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到分管的部门开展调研,积极参与所在支部讲党课和开展理论宣讲,学践结合,学以致用,在解决分管和岗位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堵点中检验学习成效。

八、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制度。

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组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主题、内容和学习需要可扩大到中心有关营业部和科室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以及中心全体党员参加。推进书香机关建设,完善中心读书角,明确每周五为“读书日”,在中心广泛开展“每天读书一小时、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年至少撰写一篇研讨稿件等读书学习活动,在全中心营造勤学习、勤读书、勤思考、勤钻研的浓厚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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