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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廉政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6-19 09:16:23

    为加强机关作风制度建设,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从自身做起,勤政为民,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杜绝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

  二、热情周到服务,禁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坚决杜绝利用缴款、提取公积金或贷款之机向服务对象出难题,吃、拿、卡、要,索取好处等现象。

  三、弘扬正气,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社会上以请吃、送礼、拉关系等手段换取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现象要坚决抵制。

  四、领导和职工下基层要轻车从简,禁止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禁止用公款参加社会上的娱乐和消费活动,禁止收受各种礼品、礼金。

  五、接待上级领导和有关来宾要热情周到,接待工作人员要少而精,接待标准要以当地生活水平和接待水平为准,禁止铺张浪费和超标准接待。

  六、机关办公既要现代化,又要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

  七、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堵塞各种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防止贪污腐败等现象的发生。

  八、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心廉政制度,如有违规现象,相关工作人员要向当事人赔礼道歉,退还所收钱物,中心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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