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2021年全盟住房公积金财务运行情况报告如下: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盟当年缴存住房公积金197,310.43万元;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587,178.31元;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46,653.79万元,累计提取995,199.51万元,公积金累计缴存余额591,978.80万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盟当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81,562.80万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1,470,347.87万元;当年回收贷款113,264.79万元,累计回收贷款893,431.51万元,累计贷款余额576,916.36万元;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盟当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8,506.22万元;
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660.80万元
增值收益利息收入 484.60万元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17,357.86元
国家债券利息收入 0
其他收入 2.96万元
4、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8,589.46万元
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 8,504.74万元
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84.01万元
其他支出 0.71万元
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盟当年实现增值收益 9,916.76万元;
其中: 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2,740.76万元
提取公积金中心管理费 2,176.00万元
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00.00万元
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盟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211个,应缴人数113,113人,实缴人数104,646人。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上缴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7,386.25万元。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