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2021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以及财务核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盟住房公积金归集指标完成情况
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9.73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5.49亿元),同比增长1.5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64.43%;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58.72亿元,累计归集余额59.20亿元;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211个,同比增加84个,实缴职工104646人,同比增加4770人。
二、全盟住房公积金提取指标完成情况
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4.66亿元,同比增加0.51亿元,累计提取公积金99.52亿元。
三、全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指标完成情况
当年为5117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8.16亿元,贷款户数同比增加657户,贷款额同比增加2.80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226.95%;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7.03亿元,累计贷款余额57.69亿元,个贷率97.46%,资金使用率99.05%。当年回收公积金贷款11.33亿元,逾期贷款率6.9%,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标准。
四、全盟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指标完成情况
1、当年实现业务收入1.85亿元,同比增加2232.7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的 148% ;业务支出0.86亿元,同比增加588.79万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26.47% ;当年实现增值收益9916.76万元,同比增加1643.96万元,增值收益率1.76%,当年实现净收益(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00万元,累计实现净收益3.74亿元。这部分资金全部上缴盟级财专户纳入廉租住房建设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预算。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