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2019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以及财务核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盟住房公积金归集指标完成情况
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6.50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4.60亿元),同比增长1.1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37.50%;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20.82亿元,累计归集余额50.11亿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064个,同比增加52个,缴存职工96779人,同比减少20121人。
二、全盟住房公积金提取指标完成情况
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1.79亿元,同比减少2.24亿元,累计提取公积金70.70亿元。
三、全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指标完成情况
当年为3898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68亿元,贷款户数同比减少1711户,贷款额同比减少5.2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66.86%;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3.52亿元,累计贷款余额46.22亿元,个贷率92.24%,超出自治区考核标准17.24个百分点,资金使用率96.78%。当年回收公积金贷款10.11亿元,逾期贷款率始终控制在自治区考核标准范围以内,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标准。
四、全盟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指标完成情况
1、当年实现业务收入1.49亿元,同比增加1162.43万元,完成年度目标的 135.45% ;业务支出0.72亿元,同比增加313.64万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20.67% ;当年实现增值收益7697.73万元,同比增加848.80万元,增值收益率1.64%,超出自治区考核标准 0.14个百分点,当年实现净收益(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00万元,累计实现净收益2.98亿元。这部分资金全部上缴盟级财专户纳入廉租住房建设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预算。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