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2018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以及财务核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盟住房公积金归集指标完成情况
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5.36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4.3亿元),同比减少0.1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53.57%;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04.32亿元,累计归集余额45.41亿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012个,同比增加49个,缴存职工116900人,同比减少5882人。
二、全盟住房公积金提取指标完成情况
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4.03亿元,同比增加3.84亿元,累计提取公积金58.91亿元。
三、全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指标完成情况
当年为5609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6.89亿元,贷款户数同比增加911户,贷款额同比增加4.8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211.13%;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1.84亿元,累计贷款余额44.65亿元,个贷率98.32%,超出自治区考核标准23.32个百分点,资金使用率99.27%。当年回收公积金贷款11.01亿元,逾期贷款率始终控制在自治区考核标准范围以内,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标准。
四、全盟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指标完成情况
1、当年实现业务收入1.38亿元,同比增加1292.1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15%;业务支出0.69亿元,同比增加826.3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15%;当年实现增值收益6848.93万元,同比增加465.75万元,增值收益率1.55%,超出自治区考核标准 0.05个百分点,当年实现净收益(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00万元,累计实现净收益2.72亿元。这部分资金全部上缴盟级财政专户纳入廉租住房建设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