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于6月30日完成。据统计,今年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共为全盟2252家单位、113968名缴存职工账户结息9,836.17万元,结息金额较上一年度增长1161.88万元,增幅为13.39%。其中:乌兰浩特市营业部缴存职工结息总额为4,176.41万元,扎赉特旗营业部缴存职工结息总额为1,777.17万元,科右前旗营业部缴存职工结息总额为1,227.43万元,科右中旗营业部缴存职工结息总额为1,016.04万元,突泉营业部缴存职工结息总额为990.46万元,阿尔山营业部缴存职工结息总额为648.66万元。
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本次计息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结息日为2023年6月30日。本次结息人均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为863.06元,利息直接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登录个人账户进行查询,及时了解公积金年度结息金额以及结息后的账户余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