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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安排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11-11 16:00:40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安排

2020年,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铸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坚持稳中求进,积极助力企事业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全盟住房公积金事业稳步发展,现将2020年度工作总结、2021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管理中心归集住房公积金181,707.3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6,729.7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51.42%;提取住房公积金141,527.0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3,590.00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53,577.3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6,775.2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19.39%;业务收入为16,273.4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335.4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47.94%;业务支出为8,000.6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760.3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3.34%;增值收益为8,272.8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75.0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65.46%。资金使用率为97.65%,较去年同期增加了0.87个百分点;个贷率为93.96%,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73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结合实际调整完善政策,为业务健康开展保驾护航

根据疫情影响,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阶段性调整。对在疫情期间未能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说明情况并在一定期限内补缴后,视同正常缴存,不影响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受疫情影响造成缴存职工在6月30日前未能及时还款的,不纳入失信群体,不列入黑名单;在全盟范围内积极开展了归集扩面工作,并重点针对有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却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开展了走访宣传与督促建户工作;对个别旗县财政补贴欠缴问题进行了及时沟通,督促缴交,保障缴存职工的自身利益。

2.信息系统建设有新突破,服务群众手段更加丰富

一是“手机公积金”APP正式上线,缴存职工可以在APP上进行退休提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贷款提前还本、贷款提前结清的线上业务办理,真正实现了职工办理业务“零跑腿”。二是管理中心实现了部分业务的跨省通办,包括缴存职工可异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缴存单位可在异地通过访问我中心单位网上业务大厅系统自助办理相应业务等。三是数据共享接口调试工作已完成,为下一步实现数据共享打下坚实基础。四是采取多方面措施确保职工公积金数据安全:圆满完成自治区北疆-护网2020年度攻防演练,安装公安部一所G01网站安全防护软件,加强了网络渗透,前台业务人员统一使用UKEY秘钥方可进入系统,多项并举确保职工公积金数据安全性。五是与兴安广播电视台和兴安日报社合作,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做到宣传工作无盲区。

3.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五个旗县市管理部新的业务用房均已投入使用,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了明亮的办公环境和优质的办事体验。二是在服务大厅设置了叫号机,采取了统一叫号制度和柜员值班制度,由值班柜员负责业务办理前期的引导工作,最大限度地节省了前来办理业务的缴存职工的时间成本。三是在办事大厅配备查询机、等候椅、饮水机等服务措施,办事窗口均放置业务办理流程清单及相关二维码,极大的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各项公积金事宜。四是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限,管理中心进一步细化了责任分工,对归集、提取、贷款业务采用不同程度的审核标准,提高了审批效率。五是启用了自助打印盖章系统,前来办理业务的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本系统自助打印职工基本情况表、个人贷款结清证明、个人贷款还款明细等,极大的省去了缴存职工排队等候的时间。六是坚持推进“六项服务措施”和“四个零服务标准”生根落地,在服务过程中做到“准”、“细”、“实”、“笑”。一年来为老弱病残职工提供了50多次上门服务。七是实施全员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服务质效提升提供有力保障。管理中心对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水平等按月进行考核,按季度进行通报,把考核到的问题落实到人头,针对问题及时整改。

4.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推进复工复产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中心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了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组建了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从1月25日至3月19日,我中心共派出62名职工参与疫情防控一线任务,其中盟中心54人、扎旗管理部8人,分别驻守在五一街天元社区祥安小区和万佳二小区,圆满完成辖区值守工作。党员干部职工还自愿为“抗疫”捐款14700元,捐款率达100%。管理中心对服务大厅每日消毒3次,值班人员对办事人员进行扫码登记、测量体温等,确保了人员流动的安全性。随着国内疫情逐渐向好,管理中心积极助力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本年度与43家开发企业建立和续签了合作项目,推动了全盟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5.“手机公积金”业务破万笔,亮点工作再提升

    截至12月31日,“手机公积金”APP共计办理了11,194笔业务,其中提前还本、提前结清离柜率分别达到84%、57%,目前位于自治区前列。

6.有序推进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管理部、各科室负责人在年中大会上进行了述职述廉,并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等各类责任书,把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学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计划之中,提高了干部职工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三是严格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四是规范了舆论引导,完善网络安全意识体系,不断宣传国家、省、市的政策精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倡导社会正能量,坚决抵制网络传播不良思想。五是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住房公积金办事流程及重大事项进行公示,增强了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六是元旦、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下发提醒通知,传达学习盟委相关文件要求,提醒广大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自觉用各项制度规范行为。

7.驻村扶贫工作和“创城”工作有序推进

积极响应盟委行署号召,选派精干人员长期驻村,中心党组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扶贫村调研,与村两委班子一道探讨乡村振兴的新路子,中心为新立村注入10万元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同时,管理中心积极配合包联社区开展了“创城”工作,中心党组书记带领党组成员多次到包联社区调研,同时为“创城”投入资金8万元,用在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性展板宣传,粉刷社区墙面,改善居民停车环境,设立消防点、充电桩,修复小区道路、垃圾箱等方面。

三、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1. 主要业务指标的预计完成情况

    一是有序推进各项主体业务。2021年,全盟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计划达到12亿元,每季度归集额计划达到3亿元;贷款额计划达到8亿元,每季度的贷款额计划达到2亿元;业务收入计划达到1.25亿元;增值收益计划达到0.57亿元。

  2. 主要工作思路

    1.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各项政策,按照管委会决策开展好各项业务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职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全盟住房公积金政策,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预防资金流动性风险。二是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动更多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和“一网通办”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对可能存在骗提骗贷行为的业务进行审查和认证,确保公积金良性循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开展财务工作,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准则,规范“三公经费”,提升管理中心管理综合水平。

    2.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线上业务办理,进一步便民利民

    一是加快推进与各部门数据共享,包括: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公安、社保、医保、税务等部门的数据信息联动二是完成网络安全三级等保建设,为互联网业务及核心数据提供安全保障;三是建立异地灾备系统,避免因设备故障和不可抗力造成损失,进一步提升信息系统的响应能力、灾备恢复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保障业务的连续性和可靠性;四是建设电子印章认证系统,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五是加快推进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一网办”;六是将公积金自助服务系统进驻各大商业银行,职工可就近在自助服务系统上打印公积金缴存证明等凭证;七是推广网上业务大厅系统,单位和开发企业可直接在网上办理相应公积金业务八是完善公积金内部征信平台,增强中心风险隐患排查能力,提高中心风险防控能力;九是大力推广“手机公积金”APP线上办理业务工作,同时加快开通更多线上办理业务功能;十是借助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网等平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提升便民服务能力。

    3.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程,顺利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按照盟委,行署要求,对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进行了设置,进一步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确保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有序进行。

    4.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是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是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对于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护短遮掩。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对公用预算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简安排各种活动,严禁用公款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四是筹划主题党日系列活动,依托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组建中心党员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帮扶贫困村等,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送保障活动。五是按照盟委、行署要求做好扶贫和“创城”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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