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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借款人您好:
为了让您了解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详细情况,现将还款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您的贷款办理完毕后请您仔细阅读与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签订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借据)及留存的相关材料;
二、请您及时查看中心向您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的还款提醒短信并切实保证在约定还款日前还款卡中可用余额充足。您应在合同约定还款日之前将每月应偿还的贷款本息足额存入还款银行卡内,还款日当日存款可能导致银行扣款不成功而形成贷款逾期还款记录,请避免因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三、查询约定还款日及还款本息金额等信息,请登录“手机公积金”APP,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手机公积金”APP→账户信息→贷款明细查询(请记住约定还款日)→贷款还款计划(请按月查看还款计划中的本息合计);
四、如果您在还款时出现向还款卡中少存、漏存、迟存还款资金等情况导致银行未能在约定还款日从您的还款卡中足额扣款,请您即时向还款卡中存入足够可用资金(须大于尚未偿还金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会向您预留的手机号发送催还短信,请您及时查看尚未偿还金额并切实保证还款卡中可用余额充足。请务必保证在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还款卡中有足够可用资金用于偿还贷款,否则会产生贷款逾期还款记录影响个人征信以及影响您以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如您的约定还款日为29、30、31日,请关注还款当月是否有该日期(如每年的2月),若遇到没有还款日的月份,系统将在当月最后一日扣划贷款本息,请务必保证在扣款日的前一日,银行还款卡中可用余额充足;
五、如果您的还款卡丢失或无法正常偿还贷款,请及时补办主借款人本人名下的新还款卡(在兴安盟行政区域范围内与原还款卡同一银行开设的可以正常使用的一类储蓄卡)并由主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新还款卡到贷款地营业部办理还款账号变更业务,也可下载并注册“手机公积金”APP办理此项业务,操作步骤如下:登录“手机公积金”APP→贷款业务→还款账号变更,进入页面后按提示操作办理;
注:如您办理变更的还款卡为建设银行一类储蓄卡时,需持卡人本人在还款卡更换成功之后、贷款当期还款日(不含当日)之前持本人身份证及该建行卡原件到中心(贷款地营业部)或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约定还款卡的“代收e授权业务”,否则,会造成公积金贷款扣款失败。请及时办理上述相关业务,避免因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六、您在连续足额偿还贷款满十二期后如需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或结清贷款时,请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贷款地营业部办理或在“手机公积金”APP上办理,操作步骤如下:登录“手机公积金”APP→贷款业务→提前还本或提前结清,进入提前还款页面后按提示操作办理;
七、您还可以选择开通“月对冲还款”业务,具体事宜请仔细阅读《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委托还款业务一次性告知单》(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中已公示);
注:办理“月对冲还款”业务后,如您的公积金余额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本息(可对冲金额为您公积金余额留存100元以外的额度),还款不足部分将从您的还款卡中扣除。因此,请您在约定还款日之前确保还款卡内可用资金充足,以免造成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产生逾期。
八、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将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请您通过电视、报纸、媒体、网站、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方式随时关注利率调整情况(不另行通知)。同时于次年1月1日起在还款卡内足额存入调整后的还款额度,以便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请避免因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注:如您想了解更多住房公积金政策或获取更多缴存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及还款等信息,请下载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关注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手机公积金”APP(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可直接在网上办理部分公积金业务)。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咨询电话:0482-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