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盟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中共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党总支下设2个党支部,分别为: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中心于2019年7月13日召开党总支成立暨第一次代表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大会现场采用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心第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下设第一、第二两个党支部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相应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下面对选举结果进行公告:
党总支委员名单如下:
党总支书记: 陈 旭
党总支副书记:王 超
纪检委员: 张 琳
组织委员: 谭青勇
宣传委员: 宋巍娜
党支部委员名单如下:
第一党支部:
支部书记:王 超
纪检委员:张 琳
组织委员:宋巍娜
宣传委员:韩 瑜
第二党支部:
支部书记:谭青勇
纪检委员:董敬波
组织委员:陈常树
宣传委员:金春光
特此公告。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19年7月18日